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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四注意

时间:2012-10-30
来源:金晟经纪
作者:

现在不少车主认为只要购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其实不然,对于车险理赔,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其次,慎用“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4S店或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是:出险后应立即报案(先交警后保险公司),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保险公司查勘员勘察现场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第三,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省事,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用一些非常规手段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手段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还可能影响下一年度保费。

最后,“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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