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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行业相关知识(一)

时间:2012-05-18
来源:金晟经纪
作者:

一、采矿介绍

采矿一般指金属或非金属矿床的开采,多数矿石需经选矿富集,方能作为工业原料。

采矿科学技术的基础是岩石破碎、松散物料运移、流体输送、矿山岩石力学和矿业系统工程等理论。需要运用数学、物理、力学、化学、地质学、系统科学、电子计算机等学科的最新成果。采矿工业在已基本达到的高度机械化基础上,通过改进综采设备的设计、造型、材质、制造工艺、检验方法和维修制度等,将进一步提高其生产能力和设备利用率。同时矿井在提升、运输、排水、通风、瓦斯监控等许多环节将实现自动化和遥控。地下和露天矿都将实现计算机集中自动管理监控。

有的国家已将机器人试用于井下回采工作面,开采对人员损害较大的矿种。另一方面,随着人类对地下矿产的不断开采,开采品位由高到低,资源紧缺,迫使使用低品位矿产,选择适当的采矿和选矿方法,进行综合采选、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和回采率,降低矿石的损失率和贫化率。采矿和选矿过程中生成的有毒气体、废水、废石和粉尘等物质以及噪声和振动等因素,对环境、土地、大气和水质等造成危害,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课题。各国研究环保问题中进一步提出了资源的长期利用问题,特别着眼于废渣、废石、废液的重复使用、破坏后土地复用等。制订强有力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环境

二、采矿风险的因素

1.生产因素。比如一些防护措施较脆弱,一旦出现事故无法承担防护作用;或者是未按设计施工;或者由于对岩性掌握不够深刻以致顶板伤害事故。

2.环境因素。包括照明不足,或者是矿井采掘时,通风道坍塌所产生的事故,通常称为冒顶,或是一些土层自然脱落,顶板未及时处理等,这些环境因素也可导致事故的发生。

3.人为因素。比如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作业、操作失误、注意力不集中所造成的事故。

4.管理因素。例如爆破中有管理不严、不执行制度。工程设计方面有设计施工不合要求未达标准、组织不得力等。

三、冶金风险因素以及安全知识

冶金就是从矿石中提取金属或金属化合物,用各种加工方法将金属制成具有一定性能的金属材料的过程和工艺。冶金的技术主要包括火法冶金、湿法冶金以及电冶金,同时冶金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从石器时代到随后的青铜器时代,再到近代金属冶炼的大规模发展。

1.高温与中暑。金属冶炼操作,如炼钢、炼铁是在千度以上的高温下进行的。高温作业时,人体受高温的影响,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如体温调节功能下降。当生产环境温度超过34℃时,很容易发生中暑。如果劳动强度过大,持续劳动时间过长,则更容易发生中暑。严重时可导致休克。防止中暑的措施,是合理地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消除或减少高温、热辐射对人体的影响。这是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也是防暑降温的重要措施。采用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则是经济有效的散热方式。  

2.爆炸与灼烫。钢铁工厂为了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常常采用强化冶炼的措施,如喷煤粉和吹氧等,这就使得炼钢、炼铁生产中容易发生钢水、铁水喷溅和爆炸事故。造成钢水、铁水喷溅、爆炸的原因很多,从原料开始生产出钢、铁的全部生产工艺过程,均隐藏着不安全因素。必须从每一道工艺上加强防范措施。  (1).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掌握生产规律,熟悉操作规程,认真观察事故先兆并懂得处置办法。(2).加强原料的管理和挑选工作,严防爆炸品、密封容器进入炉内。(3).经常检查冷却系统,保护系统畅通。控制好冷却水压和水量,以防止水冷系统强度不够造成钢板烧穿,导致钢液遇水爆炸。(4).炼铁生产车间应严格执行热风炉工作制度,防止由于换炉事故造成热风炉爆炸;炼钢车间要严格执行从补炉、装炉、熔炼到出钢整个生产过程的操作规程,避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熔炼过程中的喷溅、爆炸事故。(5).出铁、出钢时,要事先对铁沟、铁水罐、钢水包、地坑和钢锭模进行加热干燥。严防因潮湿而引起爆炸。  

3.煤气中毒。煤气中的主要有害成分为一氧化碳。在炼钢、炼铁生产中,特别是炼铁生产中生产的废气,即高炉煤气,含有很高的一氧化碳,因此在炼钢、炼铁生产中,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有效的预防办法,是注意加强生产现场的通风、监测、检修和个人防护。

 

四、金属焊接、气焊(割)作业安全常识

金属焊接、气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触电、火灾及电弧伤害等事故。因此,每个焊工应熟识有关安全防护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劳动保护意识,确保作业者的身体健康。

1.焊机一般采用380V或220V电压,空载电压也在60V以上,因此焊工首先要防止触电,特别是在阴雨、打雷、闪电或潮湿作业环境中。

2.焊工作业时要穿好胶底鞋,戴好防护手套,正确使用防护面罩,不得光膀子、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3.更换焊条时要戴好防护手套,夏天出汗及工作服潮湿时,注意不要靠在钢材上,避免触电。

4.电、气焊作业时,由于金属的飞溅极易引起烫伤,火灾,因此要切实做好防止烫伤、火灾的防护工作。

5.焊工作业时穿戴的工作服及手套不得有破洞,如有破洞,应及时补好,防止火花溅入而引起烫伤。

6.电、气焊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防。严禁在储存有易然、易爆物品的室内或场地作业。

7.露天作业时,必须采取防风措施,焊工应在上风位置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不宜作业。

8.高处作业时,应仔细观察作业区下面有没有其他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焊渣飞溅造成下面人员烫伤或发生火灾。

9.焊接电弧产生的紫外线对焊工的眼睛和皮肤有较大的刺激性,因此必须做好电弧伤害的防护工作。

10.焊工操作时,必须使用有防护玻璃且不漏光的面罩,身穿工作服,手戴工作手套,并戴上脚罩。

11.开始作业引弧时,焊工要注意周边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强烈弧光伤害他人。

12.在人员众多的地方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屏风挡隔。

13.清除焊渣、铁锈、毛刺、飞溅物时,应戴好手套和防护眼镜,防止损伤。

14.搬动焊件时,要戴好手套,且小心谨慎,防止划破皮肤。

15.焊工高处作业时要用梯子上下,焊机电缆不能随意缠绕,要系好安全带。焊工用的焊条、清渣锤、钢丝刷、面罩等要妥善安放,以免掉下伤人。

 

五、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常识

1.起重机“十不吊”:

⑴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⑵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⑶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⑷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⑸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吊;

⑹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吊;

⑺单根钢丝不吊;

⑻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吊;

⑼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⑽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2.塔式起重机吊运作业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起吊物下方不准站人。

3.司机(操作)、指挥、司索等工种应按有关要求配备,其他人员不得作业。

4.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运物件。

5.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吊物起吊前作业人员应撤离。

6.吊物的捆绑要求:

⑴吊运物件时,应清楚重量,吊运点及绑扎应牢固可靠;

⑵吊运散件物时,应用铁制合格料斗,料斗上应设有专用的牢固的吊装点;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散粒状的轻浮易撒物盛装高度应低于上口边线10cm;

⑶吊运长条状物品(如钢筋、长条状木方等),所吊物件应在物品上选择两个均匀、平衡的吊点,绑扎牢固;

⑷吊运有棱角、锐边的物品时,钢丝绳绑扎处应作好防护措施。

 

六、脚手架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常识

1.每项脚手架工程都要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此方案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熟悉施工和作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要带领作业人员对施工作业环境及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2.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出作业面一步架,但不宜一次搭得过去时高。未完成的脚手架,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岗位(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并保证架子稳定。脚手架要经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分段搭设时应分段验收。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较长时间停用、台风或暴雨过后使用要进行检查加固。

3.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若是回填土时,必须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措施,以防止地基沉陷引起架子沉降、变形、倒塌。当基础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挑、吊、撑等技术措施,将荷载分段卸到建筑物上。

4.设计搭设高度较小时(15m以下),可采用抛撑;当设计高度较大时,采用既抗拉又抗压的连墙点(根据规范用柔性或刚性连墙点)。

5.施工作业层的脚手板要满铺,牢固,离墙间隙不大于15cm,并不得出现探头板;在架子外侧四周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及18cm的挡脚板,且在作业层下装设安全平网;架体外排立杆内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

6.脚手架出入口须设置规范的通道口防护棚;外侧临街或高层建筑脚手架,其外侧应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

7.架子使用中,通常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应超过规范规定。人员、材料不要太集中。

8.在防雷保护范围之外,应按规定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9.脚手架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警戒;架体上材料、杂物等应消除干净;架体若有松动或危险的部位,应予以先行加固,再进行拆除。

10.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用踏步式、分段、分立面拆除法。

11.拆下来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运输设备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场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伤下面人的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

(一)、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二)、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三)、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有关要求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近日下发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应按相关标准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如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采空区地压监测仪器及提升人员提升系统的监控系统等,监测监控系统应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规定》指出,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规定》明确要求大中型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2年6月底前,其他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3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数少于30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监控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功能,并保证能够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3.紧急避险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独头巷道掘进时,应每掘进500m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避灾硐室或救生舱应设置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要确保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涌水进入,并配备满足当班作业人员1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配备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供风、供水管路并设置阀门。

4.压风自救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按设计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的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立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5.供水施救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现有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地点及灾变时人员集中场所能够提供水源的要求,建立完善供水施救系统。井下供水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供水。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水阀门。

6.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0年底前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九、什么是伤亡事故,伤亡事故如何分类?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
    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

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事故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分类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十、术语和定义

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metalandnonmetalopencastmines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metalandnonmetalundergroundmines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小型露天采石场smallquarry年采剥总量不超过500kl、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m的山坡型采石场。

4.盐类矿山saltmines指岩盐、芒硝、天然碱、钾盐矿山。

5.基本洪水频率probabilityofflood在某个期限内,可能遭遇超越概率(%)的洪水频率

6.设计防洪频率designprobabilityoffloodprevention在基本洪水频率基础上确定的、作为工程设防依据的洪水频率。

7.防跑车装置bull斜井提升时,为防止坠车事故,安设在矿车上的叉形止车装置和抓钩,或装在线路上的阻车器和挡车栏。

8.排土场dump集中排放矿山剥离和掘进过程中产生的腐殖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及其混合物和贫矿等的场所,

9.陡帮开采0pencastofsteepslope加陡露天矿剥岩工作帮坡角(18°以上)所采用的采场要素、工艺方法、技术措施和采剥程序的总称。

10.陡坡铁路railwayonsteepslopebench露天矿山采场内线路折算后坡度大于或等于40%。的铁路。

11.矿井有效风量effectiveairquantity送到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总和.

12.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safetycoefficientofhoistingsteelrope钢丝绳的全部钢丝破断拉力总和与其所承受的载荷之比。

13.钢丝绳静防滑安全系数staticantislipsafetycoefficientofsteelrope

按照尤拉公式计算的提升装置上钢丝绳打滑时的钢丝绳静张力差与提升装置钢丝绳实际最大静张力差的比值。

14.钢丝绳动防滑安全系数dynamicantislipsafetycoefficientofsteelrope

提升系统加速或减速运行过程中,按照尤拉公式计算的提升装置上钢丝绳打滑时的钢丝绳张力差与提升装置钢丝绳实际最大动张力差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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